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寒暑假及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暑假及部分节假日放假时间
1.寒假:全体教职工1月18日(星期一)正式放假,2月27日(星期六)正式上班;学生2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两天返校报到,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3.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4.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5.暑假:全体教职工7月18日(星期一)正式放假,8月27日(星期六)正式上班;学生8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两天返校报到,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6.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相关工作安排
1.寒暑假期间,各学院、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相关工作,在假期期间拟举办各类学术或大型活动、会议的单位应填报“2016年寒假期间学术(大型)活动、会议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分管校领导签批后于假期前送到校长办公室综合科(田楼709室)。
2.学校将于1月18日至1月30日进行函授生面授;1月18日—27日在乌海进行非学历培训。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于1月18日—31日期间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集中授课。1月18日—28日进行自治区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2月19日—25日进行区外普通高校在区内设点招生艺术类加试。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院及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处、音乐学院、保卫处、赛罕后勤服务集团等应提前做好教学安排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3.寒暑假期间,各学院、各部门需办理加盖学校印章手续的,于每周一、四上午到校长办公室(田楼709室)办理。其他时间确需加盖公章的,应提前与校长办公室值班人员联系。
4.根据中办、国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学校总值班将执行校领导在岗带班,党办、校办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也要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
5.学校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综合科(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09室),值班电话:4392519(内线)、4392030(外线)、4392036(传真);盛乐校区值班室设在盛乐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创业楼209室),值班电话(传真):7381081。
6.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并于寒暑假、各节假日放假前1天将值班表分别报校长办公室、保卫处。盛乐校区各单位同时报盛乐校区管委会。保卫处值班表应于放假前3天报校长办公室。
7.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完成好值班任务。各单位值班期间要保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对收到的通知、传真、电报、急件等应及时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8.节假日前,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节能工作,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保卫处和两校区后勤服务集团要切实做好校园和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
9.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及师生到呼和浩特市以外地区的,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并确保通讯畅通。
10.节假日期间,各学院要对师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管理,了解、掌握活动的规模、内容、形式、人数等相关情况,以确保安全;网络信息中心要做好节假日期间校园网主干线路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网络正常运行。
11.寒暑假期间,两校区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并与两校区公寓管理中心联系住宿。各学院要做好对学生放假的安全教育工作,离校回家或外出的学生要注意自身安全。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要协调做好学生购票和离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__年寒(暑)假期间各类学术(大型)活动、会议情况统计表
2. 2015—2016学年寒假校领导在岗带班、党办校办干部值班表
校长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