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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日期:2015-10-08]

各贷款学生:

      未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贷款学生,请务必于10月10日之前将受理证明交到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地址:赛罕校区:行政楼205室  电话:4392411;盛乐校区:创业楼219室  电话:7381014)。如过期未交,助学贷款按自动放弃处理。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

2015年10月8日